新的战术原则


到目前为止所采用的各种叫牌原则,业经证明是远远不够完善的。现在我们试图引进一些新的原则。

主叫原则(LS)

在叫牌过程中,通常两个同伴中的一人(主叫人)握有主要部分的叫牌主动性,并且处于更为有利的状态以对最后定约作出决定。主叫人在整个叫牌过程中对他的同伴(随叫人)进行引导,迫使后者对自己的牌情作出描述。

主叫人只是为了达到有效地引导随叫人的目的,才仅仅给出关于自己牌情的必要的信息。

两个同伴中谁是主叫人,是开叫人还是应叫人?

主叫人应该是先得到关于同伴牌型分配信息的那个牌手。(通常是应叫人)

理由十分简单:在第一次牌型显示之后,他对于同伴的牌情的了解,在程度上就要胜过他同伴对其牌情的了解。这样他就能够比同伴更快地(即在较低的副数水平上)获得必需的信息,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属例外。一个典型的例外情况,就是1NT开叫后的斯台曼应叫。

叫牌应当由牌力较强的一人进行引导。

这也很明显:将数量较少的大牌显示出来,要比把数量较多的大牌显示出来更为容易一些。

最大积极性原则(LS和SR)

找到自己一方的好的定约,不应该是叫牌的两个同伴的唯一的目的。至少与此同样重要的目的,还应该是阻止对方找到他们的好的定约,并且要在信息交换方面超前于他们。越能经常地完成上述目标,就可取得越佳的效果。因此:

一个牌手应当尽可能地经常作出开叫,以妨碍对方的叫牌,并先发制人地干扰他们的信息交换。

最高频率原则(LS)

以数学考虑为依据的常识,能够导致如下的结论:

叫牌体系应当对于出现频率最高的牌,有最为细致的处理。

弱开叫原则(LS和SR)

大部分的开叫均应加以修正,以供8—12点的牌使用。

这个原则的根据很简单:8—12点的牌的出现频率,要比12—16点的牌的出现频率高得很多。这个原则为实现前述三个原则:主叫原则,最大积极性原则,最高频率原则,建立了最良好的基础。

平均开叫率(LS)

这个概念用于衡量一个叫牌体系的进取性。假设给每一种开叫规定一个数字,以表示它的级别。例如:

不叫=0

1=1

1=2,等等。

于是平均开叫率的计算公式为:

平均开叫率 = 0×P0 + 1×P1 + 2×P2 + ······

式中Pi表示各种级别开叫的频率,其值为i。

各种特定牌型的出现频率均属已知。具有各种特定牌力的(A=4,K=3,Q=2,J=1)的出现频率如下:

0

0.35%

9

9.36%

18

1.61%

1

0.79%

10

9.41%

19

1.04%

2

1.36%

11

8.94%

20

0.64%

3

2.46%

12

8.03%

21

0.38%

4

3.85%

13

6.91%

22

0.21%

5

5.19%

14

5.69%

23

0.11%

6

6.55%

15

4.42%

24

0.06%

7

8.03%

16

3.31%

25

0.03%

8

8.89%

17

2.36%

26

0.01%

在各种传统的叫牌体系中,平均开叫率约为1.0(平均开叫约为1),但在各种弱开叫体系中,平均开叫率约为2.1(比1略高)。

牌型均匀性原则(LS)

显示一手牌的牌型的经典方法。都是连续叫出长套花色(一种或几种)。

如果你有足够的叫牌时空,则这种显示牌型的方法并不是不可以的。但若同伴两人的牌力甚低(或者若对方进行干扰),则有必要尽可能快地获得关键信息。然则使用什么方法最好呢?

让我们看一看典型的开叫1。这一开叫诚然给出了关于开叫的这个花色的信息,但其他花色的长度如何则完全尚属无知(可以0到5张)。这样同伴仅能对一个花色知之甚多,而对其他花色则毫无了解。

这样的方法能令人满意吗?完全不能!

开叫应该把一手牌的可能的均匀图象显示出来。亦即应该传达出关于所有花色情况的信息。

做庄牌的原则(LS)

仅仅叫成一个好的最终定约是并不够的,还应该由合适的一手牌来做庄。

最终定约必需由下面一人做庄:叫牌过程中的主叫人,或者同伴中牌力较强的一人。

实现这一原则可使获得计划数目的赢墩的机会大大提高,因为:

1.对方看到明手牌时并不能从中获得任何额外的信息——对方所看到的明手牌的情况在叫牌中业已显示出来(参见主叫原则)。

2.首攻牌是出向较强的一手牌。

3.大部分大牌隐藏在暗手中。

短套花色原则(LS)

开叫应当提供关于最短的一个花色的信息。

在知道最短的一个花色之后,就可希望在其余几个花色中找到配合。这样就获得关于同伴牌情的均匀图象:在一个花色上失配,在其余花色中配合。于是牌型均匀性原则就能够实现:虽然我们不能知道同伴最长的一个花色是什么花色,然而我们却大略知道了同伴所有各个花色的情况。这就使得我们能够进一步作出牌力估计:长套花色的有用性,对最短花色中的大牌的作用持审慎态度,计算将吃赢墩的数目。

短套花色应当在开叫的花色中就已显示出来。

根据主叫原则,最终定约应由主叫人做庄。因为主叫人通常就是应叫人(再参见主叫原则),所以结果是:

最终定约应当由应叫人做庄。

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经常地实现上述目的,还应引进一种思想,即:

开叫人应当抢先占有联手中配合机会最小的一个花色。

具体说这个花色就是开叫人的最短的一个花色。

短套花色原则可以以下面三种型式结合到一个叫牌体系中加以应用:失配型式,双张型式,单张型式;根据对短套花色的含义而定。

单张型式看来是最佳的一种,因为一个花色为单张,则其余每个花色通常至少有3张牌。同时在同伴单张花色中自己持有大牌这一情况的及时显露,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。

高花定向体系(LS)

双张体系(参见短套花色原则)的设计表明,在实践中有巨大困难(技术性困难)。但是可以利用下述办法使这个难题得到部分解决:

高花定向体系是可能的,亦即只提供关于两个高级花色的信息。

从这种体系的观点出发,就只剩下两个花色,即。这一假设使双张体系的部分型式得以成为可能,这就是高花定向体系。

这类高花定向体系自然还是比较粗糙的,但因为他们能够给出关于高级花色的强的信息,所以在比赛中的使用成绩甚佳。

可变含意原则(LS)

可以容易地想象到,具有双重(即两种或多种)信息的开叫,最终能够达到得大于失的效果。例如1NT开叫,表明或者持有两套高花,或者持有两套低花(如兰布达体系)。

假若对方参与争叫,则我们能够(看看自己的牌)有巨大的可能性对牌型分配作出成功的猜断。而如果对方不叫,我们就可以询问真实的牌型。

对于可变含意原则,难以作出一个精确的定向阐述,这是因为一切因素都要依赖真实的叫牌概率决定。但无论如何:

双重性的开叫是可行的,只要这种开叫具有两种或多种相对的含意。

例如:可用下述办法显示两色套牌(兰布达体系):

1=

1=

1NT=

猜断原则(LS)

桥牌以统计学为其基础。

因此一个牌手在努力获取尽可能多的成功时,不应当害怕偶尔受到的重大损失。这就是说:

在同伴的双重性开叫之后,根据猜断而作出决定是允许的。

猜断原则和可变含意原则之间,有着紧密的联系。

现在假设同伴开叫1,表示持有不定的两种两色套牌:,至少5-4牌型。

于是我们可以看看自己的牌型,而对同伴持何种两色套牌作出猜断。因为同伴在持这种类型的两色套牌时,自己手中这两个花色的牌张就要比其余两个花色的牌张为少。详细的计算表明,这种猜断的成功率为80%。

否则(亦即不考虑自己的牌型)我们的猜断成功仅为50%(甚至······)。这样我们就多获得30%的成功机会,并且这一收获仅仅是因为对于1的含意作了适当的安排所得到的结果!

读者还可以容易地看到,我们借此赢得了叫牌时空:我们或者可以不进行牌型问叫,而直接选定一个2副水平的定约;或者在有进局机会时,使用1NT接力叫来询问牌型。

在牌力为双重范围的开叫(例如不叫=0—7点或17点以上)之后,同样也可以采用与上述类似的猜断办法。

非均型准备叫原则(SR)

所谓准备性开叫,一般是指非均型牌的低水平开叫(1或1)。弱开叫体系的实践证明:

非均型牌的经过修正的准备性开叫是可行的。

这类准备性开叫的一个例子就是1(反德尔塔体系或雷格里斯体系的1开叫),它表示有单张或缺门的任何牌型。假若对方不进行干扰,显然就不会有任何问题。而如果对方真进行干扰,则他们叫牌越多,我们对同伴的牌情就越加了解(根据猜断)。

无用信息原则(SR)

对于开叫所显示的信息,应当加以适当的选择,使之对于同伴比对于对方更有用处,亦即如果开叫显示持有3或4张,对于同伴来说与显示持有5或6张同样具有用处,但前者却能使得对方对于他们自己有无定约的前景无法料定。

对于开叫的含意应当加以适当选择,使之尽可能少地向对方提供信息。

可变长度原则(SR)

可变含意原则可以以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型式加以应用,而不用以表示不定的两种类型的两色套牌。亦即:

双重性(可变性)开叫可以用来同时显示一个特定花色或为短套或为长套。

例如,无名(No-name)体系中的1和1开叫均表示:

1.或者开叫的花色为短套,不超过2张;

2.或者开叫的花色为长套,最少6张。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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